各市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强、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瞪羚企业,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咸阳市2021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根据《咸阳市瞪羚企业培育及认定管理办法》(咸科发﹝2021﹞32号)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1、市科技局每年发布瞪羚企业认定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凡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提交材料。
2、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瞪羚企业筛选和评价工作,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认定的企业名单。
3、拟认定的企业名单经专家评审后,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咸阳市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咸阳市“五主导、四特色、四新兴”现代产业体系。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绿色环保、现代农业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3、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团队、核心研发人员相对稳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未被纳入企业不良经营名录,不存在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1、咸阳市瞪羚企业申请书(具体在咸阳科技局官网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2018、2019、2020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若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未披露研发费用的,须提供2019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4、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及标准、科技成果登记等有关证明材料。
5、其它有关材料。包括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技术服务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转移证明;反映企业运营管理水平的相关文件以及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6、企业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胶装成册(1式5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并将电子文档(命名为“企业名称+2021年瞪羚企业认定申请”)发送至47403074@qq.com。
2、各市区县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 雷苏利电话:38162660
附件:咸阳市瞪羚企业申报书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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