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市监办〔2023〕59号),拟开展2023年度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获评2023年度“好品山东”品牌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相关证明材料:入选第二批“好品山东”品牌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申报:项目通过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于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通过“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 http://www.quanhuiqi.cn/zcfw/fingerpost_details.html?id=1740638788501336066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初审: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于7月12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未按照要求补正材料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材料复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再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于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泉惠企”平台登录账号为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具体操作手册等可在平台首页查看,请申报主体及时登录申报,逾期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
(三)请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于7月12日前,将审核通过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发送至通知邮箱。
邮箱:jnzjjzlc@jn.shandong.cn
业务联系电话:81787675
技术支持电话:15588815685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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