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镇江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镇政科〔2023〕55号)规定,镇江市药学会进行了药学科学技术奖的设立工作,现予公布。
1. 奖励名称:镇江市药学会药学科学技术奖;
2. 奖励设置及范围:镇江市药学会药学科学技术奖分为药学科学技术奖、药学科学技术普及奖、药事管理奖以及药学青年科学技术奖四类,奖励在药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3. 奖励章程:《镇江市药学会药学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镇江市药学会药学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4. 资金来源:社会捐赠、资助及镇江市药学会自有资金等;
5. 设奖时间:2024年7月;
6. 设奖者:镇江市药学会;
7. 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镇江市药学会,陈波;
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波,0511-85573112。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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