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规字〔2024〕52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全国专利调查是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自2008年起已连续开展16年,自2016年起已连续9年对社会公开发布《中国专利调查报告》。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工作”的任务部署,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国专利调查旨在深入调查我国企业专利创造、转化运用、保护等发展情况,充分了解专利制度在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二、调查内容
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加强行业产业统计调查分析,夯实专利转移转化调查,深化专利创造、保护、国际化调查。
(一)专利创造。调查内容包括专利获取方式、研发周期和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专利技术创新性调查。
(二)专利转移转化。调查内容包括专利产业化、专利许可、转让、专利实施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专利未产业化情况调查。
(三)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内容包括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维权措施及成效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专利保护情况调查。
(四)海外知识产权活动。调查内容包括海外专利布局及产品出口、国际专利技术转移、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影响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因素调查。
(五)绿色技术专利活动。调查内容包括绿色技术专利创新、转化运用计划及政策需求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截至2023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国内企业专利权人;调查样本包括1.3万个企业专利权人及其4.0万个有效专利;调查范围涉及北京等27个省份。
四、调查组织实施
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调查主体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一)组织方式。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开展。其中,在河北、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东、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结合本地特色及发展需要,扩大调查样本数量。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视情组织调查工作组人员进行调研和督促指导。
(二)调查抽样。全国专利调查采用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样本主要由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产生,同时将拥有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专利权人全部纳入调查范围。可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补充必要调查样本。调查样本另行提供。专利调查对象确定后,要以适当方式告知有关企业(《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见附件1)。
(三)问卷设计。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
(四)填答方式。全国专利调查通过网络填答(专利调查平台),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五)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的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由本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实施。
(六)问卷复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调查问卷填答情况进行复核,未通过复核的调查问卷将被退回至相应组织单位核实完善。
(七)调查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以及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时将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
(八)调查报告撰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全国专利调查报告撰写支撑工作,于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专利调查主要报告。河北等8个试点省份请于2024年12月将本地区专利调查报告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控质量。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调查制度开展,各省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省知识产权局要明确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负责推进工作。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调查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序推进调查问卷发放、中期检查、回收工作,及时督促填报,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主体工作。河北等8个试点省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研究。山西等6个省份要指派专门处室协助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推进工作,按需提供介绍信、办公电话、临时办公场所等支持。
(三)保障重点,加强联系。全国共有154家企业连续十年参与专利调查工作,涉及18个省份,相关企业创新活跃、配合度高,为摸清我国专利活动状况提供了重要支撑,值得充分肯定(企业名录及省份信息见附件2)。所在省份要继续发挥上述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将其作为专利统计调查重点联系单位,做好调查保障,确保调查数据连续可靠。
(四)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调查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及时提交相关结算票据及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附件:
1. 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doc
2. 连续十年参与全国专利调查的企业名录.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24〕52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全国专利调查是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自2008年起已连续开展16年,自2016年起已连续9年对社会公开发布《中国专利调查报告》。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工作”的任务部署,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国专利调查旨在深入调查我国企业专利创造、转化运用、保护等发展情况,充分了解专利制度在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二、调查内容
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加强行业产业统计调查分析,夯实专利转移转化调查,深化专利创造、保护、国际化调查。
(一)专利创造。调查内容包括专利获取方式、研发周期和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专利技术创新性调查。
(二)专利转移转化。调查内容包括专利产业化、专利许可、转让、专利实施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专利未产业化情况调查。
(三)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内容包括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维权措施及成效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专利保护情况调查。
(四)海外知识产权活动。调查内容包括海外专利布局及产品出口、国际专利技术转移、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影响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因素调查。
(五)绿色技术专利活动。调查内容包括绿色技术专利创新、转化运用计划及政策需求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截至2023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国内企业专利权人;调查样本包括1.3万个企业专利权人及其4.0万个有效专利;调查范围涉及北京等27个省份。
四、调查组织实施
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调查主体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一)组织方式。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开展。其中,在河北、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东、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结合本地特色及发展需要,扩大调查样本数量。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视情组织调查工作组人员进行调研和督促指导。
(二)调查抽样。全国专利调查采用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样本主要由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产生,同时将拥有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专利权人全部纳入调查范围。可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补充必要调查样本。调查样本另行提供。专利调查对象确定后,要以适当方式告知有关企业(《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见附件1)。
(三)问卷设计。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
(四)填答方式。全国专利调查通过网络填答(专利调查平台),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五)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的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由本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实施。
(六)问卷复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调查问卷填答情况进行复核,未通过复核的调查问卷将被退回至相应组织单位核实完善。
(七)调查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以及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时将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
(八)调查报告撰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全国专利调查报告撰写支撑工作,于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专利调查主要报告。河北等8个试点省份请于2024年12月将本地区专利调查报告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控质量。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调查制度开展,各省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省知识产权局要明确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负责推进工作。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调查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序推进调查问卷发放、中期检查、回收工作,及时督促填报,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主体工作。河北等8个试点省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研究。山西等6个省份要指派专门处室协助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推进工作,按需提供介绍信、办公电话、临时办公场所等支持。
(三)保障重点,加强联系。全国共有154家企业连续十年参与专利调查工作,涉及18个省份,相关企业创新活跃、配合度高,为摸清我国专利活动状况提供了重要支撑,值得充分肯定(企业名录及省份信息见附件2)。所在省份要继续发挥上述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将其作为专利统计调查重点联系单位,做好调查保障,确保调查数据连续可靠。
(四)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调查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及时提交相关结算票据及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对《北京市昌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昌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年北京市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含预评价)结果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