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4〕26 号)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次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评分标准》(附件2)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3),形成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彩色PDF电子版(刻录U盘,不退回)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各专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信用征询、公示等相关程序确定立项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且在项目申报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促进类专题的申报材料请提交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10室)
(四)申报保护类专题的申报材料请提交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07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知识产权促进科:翁继超,0752-2831292。
(二)知识产权保护科,张英君,0752-2789693。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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