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高字〔2024〕5 号
区党群工作部、区发改重大办、区发改财政局、区科技产业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商务局、镇司法所、区投促中心:
现将《珠海高新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商务局反映。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珠海高新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按照珠海市跨境和直播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高新区跨境电商和直播电商产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动电商行业集聚发展
(一)支持跨境电商园区和直播电商园区建设
支持各类主体建设跨境电商园区和直播电商园区,鼓励引进电商平台、电商卖家、网站运营、国际营销、融资孵化、培训咨询、MCN机构等电商行业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对运营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含)以上,入驻电商企业数量达到10家(含)以上的园区,经申请认定后给予以下奖励:
跨境电商园区年进出口额首次达到2亿元以上,或直播电商园区年GMV达到5亿元以上,给予园区运营管理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跨境电子商务年进出口额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或直播电商园区年GMV达到8亿元以上,给予园区运营企业管理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电商园区提质增效
对经省、市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或直播电商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园区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的园区,按活动评审方给予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三)鼓励引入港澳跨境电商、直播电商企业
对港澳企业、港澳人士在高新区成立独立法人单位或持有企业注册登记中股权/股份25%以上比例的企业,入住经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或直播电商园区,按现行“1元创业空间”政策给予租金优惠。
对与上述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港澳籍人士,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5万元。
(四)支持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销售
对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开展直播电商等方式实现年销售额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商贸企业,按其年销售额的5‰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鼓励跨境电商业务拓展
(一)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
对区内注册企业新投资建设或运营的公共海外仓,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服务我区企业达到5家以上、自用或区内企业使用海外仓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成本给予最高50%的费用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获得商务部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广东省公共海外仓项目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区内企业使用高新区企业为主体投资建设或运营的公共海外仓进行跨境电商业务的,按实际发生租赁及服务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
(二)支持工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业务
支持高新区工贸企业依托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独立站,借助境外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营销手段,通过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方式开展出口业务,建立海外自主品牌。对企业每年按年度平台使用费、自建站成本给予最高50%补贴,最高5万元。
(三)支持企业投保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
对企业投保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年度实际缴纳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三、完善直播电商生态体系
(一)加大直播电商产业链企业招引力度
积极引入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销售企业、选品中心、直播软件数据企业、电商人才培训企业等电商产业链企业。对新设立或迁入的电商产业链企业,年度营收超过1000万元,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新落户直播选品中心、选品小程序等产品供应链体系,落户一年内该中心、小程序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该中心、小程序中累计上架产品100件(含)以上且珠海制造产品占比达30%以上;二是该中心、小程序服务20家(含)以上珠海企业直播业务,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着力引进培育直播电商企业
新落户一个各直播平台(抖音/小红书/快手/淘宝等)账号(含关联的个人账号)粉丝量合计达50万、200万、500万(含)以上,并在落户两年内纳入限上企业统计的企业,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降低电商企业物流成本
电商企业在高新区内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集中发货,按照每发货1000件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
快递企业在经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和直播电商园区开设服务网点,按照每收寄1000件补贴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服务网点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
四、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电商人才
(一)鼓励电商人才参与培训
对企业人员参与专业机构举办的电商人才培训活动,按实际缴纳培训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万元。
(二)鼓励引进培育主播人才
直播电商企业每新增签约一名(合约期至少一年且主播在该企业持续工作满半年)各直播平台(抖音/小红书/快手/淘宝等)粉丝量合计达100万(含)以上的主播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本项与三、(二)项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
(三)开展电商行业人才认定
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人才,参照相应人才政策标准,给予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待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大资金保障
区商务局应按程序申报年度预算资金,区发改财政局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资金。
(二)加强统筹协调
区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积极对接涉及多个部门或需区管委会协调解决的事项,推动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跟踪督办
涉及资金使用情况,区商务局、区发改财政局应按规定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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