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中试基地建设与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山西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2〕42号),现对山西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经省科技厅批复同意建设的41家山西省中试基地(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中试基地依托单位按照基地建设和运行自评报告模版(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中试基地基本信息、2023年度基地建设情况、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运行成效及遇到的问题或困难。
三、评估方式
省科技厅将视报告情况组织专家对中试基地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报送流程
中试基地依托单位需双面打印自评报告纸质材料一式2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组织单位盖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五、相关要求
1.所报数据为各中试基地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取得,不得填写非各平台取得或超出期限的数据。
2.填报单位和个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谎报数据。相关绩效、成果等数据的统计口径须是中试基地产生,不得为依托单位整体数据。
3.纸质材料于2024年7月18日——7月19日经签字、盖章后报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联 系 人:杨 昱
联系电话:0351-4068006
(二)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联 系 人:王鸿禄
联系电话:0351-4043805
(三)材料报送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123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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