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安排你单位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请按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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