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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41:00 发布部门: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以下“省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第23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省通知”附件1)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提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填报请登录“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二)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须在属地工信部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至凤泉湖高新区或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提交:待市工信局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并盖章,于所属辖区工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报送日期前报送至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

  (三)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属地初审: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于7月29日前在平台完成审核提交至市工信局,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上报: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从系统导出推荐企业汇总表,并在7月31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推荐企业汇总表(盖章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待市8月5日前初审通过后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应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于8月7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应根据管理办法和省通知以及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及时提交属地工信部门,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把好材料初审关。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管理办法、省通知以及本通知相关要求,做好政策宣贯推广,对本年度应参加认定的企业通知到位,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及时服务好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对企业答疑。同时,严格按管理办法和省、市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对推荐结果负责。

  为方便企业咨询和答疑,赛宝认证开设业务咨询电话,在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qb.cn/)开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栏,开展沟通交流等工作(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丘凯倩、吴萍,13924162343、13929590778,认定服务QQ群:320042416;申报网站技术支持:裴船宝,13609085751)。

  (三)开展申请变更。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在2024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及企业纸质变更资料(省通知附件5,一式两份)于2024年7月31日前一并报送我局。

  (四)落实监督管理。对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事项,可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zip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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