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应用场景、示范工程,促进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烟台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烟政字〔2023〕62号)、《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烟财建〔2023〕5号)、《烟台市贯彻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烟政办发〔2024〕4号),我们制定了《烟台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申报意向的企业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与所属区市发改部门取得联系,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务必于7月1日(星期一)中午下班前,经所属区市发改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市发改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于福伟 姜振华 6291986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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