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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召开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2:33:56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决定召开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1月17日(周四)

  地点:海宁开元名都酒店

  二、会议议程

  上午 9:30开始

  (一)海宁市领导致辞(5分钟);

  (二)省科技评估中心、钱塘区、海宁市依次介绍“用后转”“供需荟”“技转之家”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各15分钟);

  (三)嘉兴市科技局介绍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做法和下步工作举措(10分钟);

  (四)厅成果处部署近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30分钟);

  (五)厅领导讲话。

  下午14:00开始

  (六)组织“用后转”“供需荟”“技转之家”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实操培训(2小时左右)。

  三、参加人员

  主会场:省科技厅分管副厅长,厅成果处、省科技评估中心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嘉兴市各县(市、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部分高校院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嘉兴部分技术转移机构负责人及技术经纪人。

  分会场:各县(市、区)科技局集中设立分会场线上参会,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及当地技术转移机构负责人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请于11月15日17:00前登录“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平台(www.5ljishu.com)-活动大厅-活动报名”进行报名。分会场和其他线上参会人员直接登录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平台-活动大厅进行观看。

  (二)本次会议住宿和交通费用自理。如需住宿,请在会议报名时予以明确。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所有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省外行程的要落地检测。会前14天内如有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史或在中高风险区驻留史及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谢绝参会。线上参会请于11月16日15:00前联系会务组进行连线调试。

  联系人:海宁市科技局谢芸奕0573-87296062;省科技评估中心秦梦宇0571-89986577;省科技厅成果处卢顺平0571-8705404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spider-zhejia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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