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1446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一至第四批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第一至第四批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详见附件2。
二、复核内容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情况,是否仍能达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中明确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工作采取网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复核主体”)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我市复核通知,点击复核通知下方的“复核”并选择具体的类别后进入复核页面,填写复核表(附件4)并上传相关复核材料(附件5)。如未登录,复核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复核页面。填报完成后由我局组织专家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中心的运营情况作综合评价,并按照不低于10%比例对参加复核的工业设计中心进行现场核查。
四、有关要求
请复核主体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核工作,未按规定参加复核或自行要求撤销的工业设计中心将取消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资格。请复核主体按要求在线上填报材料,并于7月19日前从“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导出复核表和相关复核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6室)。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楠楠,联系电话:0756-21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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