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的通知》(赣科发〔2023〕2号)和《关于组织水利、应急管理、能源、装备制造领域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24〕12号)和《关于组织交通领域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24〕23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会议审定等程序,拟批复组建“水旱灾害防御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等39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及电话:
1.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791-86263938
2.省科技厅重大任务与实验室处0791-86254887
3.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318257
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330046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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