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我局2024年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补助。
1.补助对象:2023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企及重新认定通过的高企,2023年首次申报但未通过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2.补助标准:2023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企,每家补助10万元;2023年重新认定通过的高企,每家补助5万元;2023年首次申报但未通过的企业,每家补助3万元。
3.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填报《2024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认定通过企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广东省科技厅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公告(公告首页++附件名单首页+本企业名单当前页);(3)首次申报但未通过的企业提交高企认定申报及结果截图。
(二)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补助。
1.补助对象:2023年省科技厅公布的我市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2.补助标准:每家企业给予0.5万元的资金补助。
3.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填报《2024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广东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的公告(公告首页+附件名单首页+本企业名单当前页)。
(三)2023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补助。
1.补助对象:2023年通过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23年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但未获通过的企业。
2.补助标准:每家企业补助3万元。
3.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填报《2024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申报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补助的企业提交阳江市科学技术局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文件;(3)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补助的企业提交省阳光政务平台的申请截图。
(四)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补助。
1.补助对象:2023年被评选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所属的企业。
2.补助标准:每个产品奖补1万元。
3.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填报《2024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广东省高新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3)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五)2023年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补助。
1.补助对象:2023年获得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的企业。
2.补助标准: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
3.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填报《2024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2023年企业重点实验室的相关通知。
(六)2023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补助。
1、1.补助对象:2023年通过认定的阳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
2.补助标准: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
4.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填报《2024年度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阳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通知。
二、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2024年7月2日前报送材料到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一、二、四、五、六项资助申请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联系综合规划与高新技术股聂春蓉、肖兰,7730975;第三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资助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咨询产学研合作与农村科技股谢云香,7730975。
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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