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2023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申报指南》等规定,经受理、审核、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23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资金,下达资助项目6个,下达资助金额2000万元。
请各有关企业备齐收据及详细开户银行信息资料,到市商务局办理有关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