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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15:28:00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为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一、实施范围

        2021年度征集范围包括钢铁、水泥、原油加工、乙烯等行业。

        二、入围条件

        申请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本市生产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宜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规定的能效标杆水平;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六)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申请。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提交尽可能详细的能效“领跑者”证明材料,如节能监察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的工业节能监察报告、2020年度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可比综合能耗的计算过程及数据来源等,并于2021年12月6日(周一)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初审。我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市场监管总局。

        申报咨询: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孔志钢,电话:55578379

        材料报送: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  崔嵬,电话:18611311534

        报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36号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2.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小秋)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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