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评审,我局拟定了《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2023年7-12月)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该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资金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朱军,电话:81096829,电子邮箱:zhuju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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