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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40:01 发布部门: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商务部门,三山经开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局、农村发展局、商务部门、教育文体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须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3);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后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部门加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政策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过程的辅导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申报企业切实关注申报时间节点,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时,县区审核上报时间截止到7月8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次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县区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7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联合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二)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汇总表

序号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1

无为信局

6611604

2

南陵县工信局

6020090

3

镜湖区信局

3121436

4

鸠江区信局

2662956

5

弋江区工信局

3025037

6

湾沚区工信局

8792800

7

繁昌区信局

7872923

8

经开区经发局

5919828

9

三山开发区

2288031

10

自贸区贸促局

5768168

11

江北集中区产发部

2881072

  市工信局联系人:刘尧、徐欢欢联系电话:3837180、3835160

  邮箱:zhk3837180@163.com

  附件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导产品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附件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3.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4.近3年审计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且赋码,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5.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6.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7.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9.企业技术水平先进性说明(包括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为知名大企业配套等情况)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佐证材料

  12.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3.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4.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5.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附件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2024年6月 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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