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市专精特新发展目标及举措,指导今后一段时间的培育工作,市工信局在原《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际,同时学习了合肥等地经验做法,牵头起草了《芜湖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1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芜湖市工信局中小科邮箱:zhk3837180@163.com,联系电话:0553-3835160。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引领全市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我市十大新兴产业,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省域副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全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更加完善,形成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突出、掌握独门绝技的“小巨人”企业,成为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优质主体不断壮大。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0家左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0家左右,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A股上市公司力争达到12家。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自主可控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户均发明专利达到15件以上,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逐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
——企业社会贡献度进一步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贡献力不断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增速超过全市税收平均增速。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梯度培育工程
1.深化苗圃培育扩面。围绕重点产业链及工业“六基”领域,扩面至一二三产,依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库,建立分层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苗圃库,实施精准培育。至2027年底在库企业数达到2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强化优质主体扩量。支持企业升规,鼓励各地政府建立相关奖励机制,对首次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升“高”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到2027年,全市高企达到30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江北集中区税务局)
3.实施梯度培育。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成长路径,构建中小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且其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精准招引工程
4.大力精准招引。加大精准招引力度,力争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户芜湖,至2027年,招引省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5.加大招引支持。对我市新增的招商引资企业,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经工信部认定保留称号的,享受我市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投促中心、市财政局)
(三)实施创新提升工程
6.支持企业创新攻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按照现有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能力,推动主营业务收入 1 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业企业、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清零。到2027年,实现省级以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7.支持校企协同创新。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支持校(所)企开展订单式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各地对校企合作攻关项目给予支持。选聘一批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兼任企业技术专家,助力产学研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在芜高校)
8.支持企业技改升级。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入、软件投入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9.支持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充分发挥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将符合规定的知识产权费用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到2027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0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四)实施强链补链工程
10.支持企业协作配套。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参与或自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向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开放供应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展会平台和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作用,举办产需对接会,提高本地供应链配套率。(责任单位: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11.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在县域范围内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到2027年,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5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实施数字赋能工程
12.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全链条、全要素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触网上云”,组织专家团队上门为企业提供免费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项目,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奖励。到2027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六)实施金融助力工程
13.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服务,提供高额度、低利率的专属信贷产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开通绿色通道。落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参照LPR的最优贷款利率获得商业银行中长期信贷支持以及全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在企业成长过程中与企业共担风险,在企业成长壮大后共享收益。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至2027年,芜湖市金融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达450亿元。(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人行芜湖市分行、市财政局)
14.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并不断扩大规模,以母基金为主导,积极吸引上级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辅导服务,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有关项目审批、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税费缴纳、知识产权等问题,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600万元奖励。到2027年末,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A股上市公司达到12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建投公司)
15.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执行担保费率减、免政策。对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民强担保集团)
(七)实施市场开拓工程
16.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细分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开展研究,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工业精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到2027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17.支持企业参展参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按照现有政策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8.加强政府采购扶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申报相关创新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内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各项政策,通过评审加分、首购首用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工信局)
(八)实施要素提升工程
19. 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大力推进紫云英人才计划,鼓励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技术工人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配备相关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在校生创新实践、实习考察等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生均费用给予学校设班补贴,每班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用于学校人才培养补贴,以及培养期间学生的食宿、交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设班补贴期不超过两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人才集团、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0.强化土地、用能保障。对亩均效益评价结果B类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用地等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能耗双控中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质项目合理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
21.加强企业家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工业互联网、资本市场等专项培训。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超2000人次。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班,每年组织30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九)实施服务芜优工程
22.发挥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导基地、平台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100场服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技术咨询、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支持,推动企业间的人才、技术和产品等领域的合作,帮助企业融智融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3.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在项目审批、海关口岸通关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芜湖海关)
24.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出台免罚清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加大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内容、方式相似的执法检查,减少对信用评价良好、无群众信访及其它违法问题线索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检查频次。进一步优化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25.强化法律维权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律企同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重点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前防范行业性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6.强化精准服务。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辖区政府为每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依法依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日常困难问题。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上市挂牌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按照“顶格”要求,依法依规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推进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责任落在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考核力度,按年度下达工作计划和具体培育要求,将各县市区、开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树立一批专精特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专精特新的浓厚氛围,营造专精特新科技创新的生态。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废止,由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其中引用现行政策的条款,按当年政策及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1. 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2.重点任务清单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任务表
附件1:
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蔡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礼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伟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张 卿 市委人才工作局副局长
肖 禛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周自强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世明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
朱春建市工信局副局长
杨 静 市司法局副局长
邢庭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照海市人社局副局长
胡庆昊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文斌 市住建局副局长
鲍蓓蓓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后西金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高仇斌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为纲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程劲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李红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帮兰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谢海保市公管局副局长
官蓉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崔建市贸促会副会长
张 良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三级高级主办
许立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副局长
于飞人行芜湖市分行副行长
洪海峰 芜湖海关副关长
伍运飞市建投公司副总经理
张安跃市民强担保集团副总经理
张元市人才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工信局朱春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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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梯度培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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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化苗圃培育扩面 |
围绕重点产业链及工业“六基”领域,扩面至一二三产,依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库,建立分层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苗圃库,实施精准培育。至2027年底在库企业数达到2500家以上。 |
市工信局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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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优质主体扩量 |
支持企业升规,鼓励各地政府建立相关奖励机制,对首次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升“高”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到2027年,全市高企达到3000家。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江北集中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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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梯度培育 |
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成长路径,构建中小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5万元一次性奖补。 |
市工信局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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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准招引工程 |
|||||
4 |
大力精准招引 |
加大精准招引力度,力争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户芜湖,至2027年,招引省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以上。 |
市投促中心 |
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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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大招引支持 |
对整体搬迁到我市的招商引资企业,属于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保留其称号,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投促中心、市财政局) |
市工信局、市投促中心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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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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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持企业创新攻坚 |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按照现有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能力,推动主营业务收入 1 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业企业、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清零。到2027年,实现省级以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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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支持校企协同创新 |
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支持校(所)企开展订单式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各地对校企合作攻关项目给予支持。选聘一批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兼任企业技术专家,助力产学研深度融合。 |
市科技局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在芜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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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支持企业技改升级 |
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入、软件投入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奖励。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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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支持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 |
充分发挥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将符合规定的知识产权费用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到2027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0件。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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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链补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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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支持企业协作配套 |
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参与或自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向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开放供应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展会平台和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作用,举办产需对接会,提高本地供应链配套率。 |
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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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
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在县域范围内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到2027年,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5个。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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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字赋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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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
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全链条、全要素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触网上云”,组织专家团队上门为企业提供免费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项目,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奖励。到2027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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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金融助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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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服务,提供高额度、低利率的专属信贷产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开通绿色通道。落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参照LPR的最优贷款利率获得商业银行中长期信贷支持以及全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在企业成长过程中与企业共担风险,在企业成长壮大后共享收益。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至2027年,芜湖市金融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达450亿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人行芜湖市分行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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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并不断扩大规模,以母基金为主导,积极吸引上级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辅导服务,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有关项目审批、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税费缴纳、知识产权等问题,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600万元奖励。到2027年末,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A股上市公司达到12家。 |
市财政局 |
市工信局 |
|
15 |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执行担保费率减、免政策。对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费补贴。 |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民强担保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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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场开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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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
引导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细分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开展研究,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工业精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到2027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100%。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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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支持企业参展参会 |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按照现有政策给予扶持。 |
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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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强政府采购扶持 |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申报相关创新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内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各项政策,通过评审加分、首购首用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
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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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
大力推进紫云英人才计划,鼓励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技术工人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配备相关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在校生创新实践、实习考察等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生均费用给予学校设班补贴,每班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用于学校人才培养补贴,以及培养期间学生的食宿、交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设班补贴期不超过两年。 |
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人才集团、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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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强化土地、用能保障 |
对亩均效益评价结果B类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用地等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能耗双控中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质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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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企业家培训 |
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工业互联网、资本市场等专项培训。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超2000人次。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班,每年组织30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 |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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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服务芜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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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发挥服务平台功能 |
加快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导基地、平台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100场服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技术咨询、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支持,推动企业间的人才、技术和产品等领域的合作,帮助企业融智融商。 |
市工信局 |
||
23 |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
切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在项目审批、海关口岸通关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
市税务局、芜湖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4 |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
对市场主体出台免罚清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加大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内容、方式相似的执法检查,减少对信用评价良好、无群众信访及其它违法问题线索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检查频次。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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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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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强化法律维权服务 |
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律企同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重点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前防范行业性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 |
市司法局 |
||
26 |
强化精准服务 |
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辖区政府为每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依法依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日常困难问题。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上市挂牌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按照“顶格”要求,依法依规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
市工信局 |
附件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任务表
县市区 |
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家) |
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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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 年 |
2027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全市 |
375 |
375 |
375 |
375 |
120 |
120 |
120 |
120 |
10 |
10 |
11 |
11 |
无为市 |
27 |
28 |
28 |
27 |
10 |
10 |
10 |
10 |
1 |
1 |
1 |
1 |
南陵县 |
19 |
18 |
19 |
19 |
6 |
6 |
6 |
6 |
3 |
|||
镜湖区 |
10 |
10 |
10 |
10 |
3 |
2 |
3 |
2 |
1 |
|||
鸠江区 |
63 |
63 |
63 |
63 |
19 |
19 |
19 |
19 |
2 |
1 |
2 |
2 |
弋江区 |
65 |
65 |
65 |
65 |
19 |
19 |
18 |
19 |
2 |
1 |
2 |
1 |
湾沚区 |
66 |
66 |
65 |
66 |
19 |
19 |
19 |
19 |
1 |
2 |
1 |
1 |
繁昌区 |
40 |
40 |
40 |
40 |
16 |
16 |
17 |
17 |
1 |
1 |
1 |
1 |
经开区 |
67 |
68 |
68 |
67 |
23 |
24 |
23 |
23 |
2 |
2 |
3 |
4 |
三山经开区 |
18 |
17 |
17 |
18 |
5 |
5 |
5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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