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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陕科发〔2020〕4号)文件精神和补助发放流程,经载体申报、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现将第一批拟给予补助支持的26家孵化载体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纸质版扫描件形式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过期不予受理。
电 话:029—87292778
电子邮箱:
附件:孵化载体减免企业房租拟补助名单(第一批)-.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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