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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关于抓好〈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的通知〉落实工作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6:37:00 发布部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已上市药品开展的临床研究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以下简称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印发了《关于抓好〈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的通知〉落实工作的函》(/d/file/cj/pp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上市药品临床研究的立项审核、管理及上报工作。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郑会娟,电话:029-87294140)


(责任编辑:spider-shannx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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