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宣通〔2022〕2号)相关规定,经项目审批程序,现将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第二批拟资助项目24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报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以便进一步审查核实(其中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提供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8054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大楼1826室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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