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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7:17:10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收藏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有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我省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经全国博管办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将《关于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博管办〔2024〕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落实好各项制度要求。按照全国博管办要求,抓紧启动博士后各项工作并配备品德端正、学术造诣深厚、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合作导师,以及熟悉博士后业务的专门人员,落实相关待遇政策,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

  二、积极申报项目和参与活动。鼓励博士后申报各级博士后项目和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交流对接活动。

  三、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事中事后监管。各设区市人社局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动态评估要求,对不符合动态评估条件(如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以及无法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等)的科研工作站,严格落实退出机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博管办〔2024〕62号).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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