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供并签署实名报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非物质文化遗产处23118217
特此通知。
【说明】我局从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专项资金名义收取费用或指定购买物品。如遇上述情况,请勿轻信。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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