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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03:10 发布部门: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市有关商(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23〕17号),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拟于近期选聘新一批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申请、集中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市有关商(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自愿加入智库的企业家填写推荐表,推荐单位做好资格审核和集中推荐工作,并注重推荐各行业领域特别是“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领域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各单位推荐建议名额见附件1),本次推荐入选市智库成员数量控制在60人以内。

  二、推荐行业

  本次推荐按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等四大产业进行,重点推荐以下行业的民营企业家:

  (一)传统产业:农林牧渔,纺织服装,玩具创意,食品饮料,钢铁水泥,家具制造等;

  (二)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生物医药、超高清视频显示等;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前沿新材料、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

  (四)服务业:金融服务、创新设计、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商务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批发服务、租赁服务、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

  对以上四大产业的单个行业,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来自同一企业或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企业的智库成员不超过2人。

  三、资格条件

  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来自汕头市内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民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在该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自愿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积极协助政府开展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组织发动申请人填写《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申报表》(附件2),经本人签名、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汇总后集中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资格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确定智库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拟入选智库人选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结果不影响入库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人选名单成员资料信息登记入库存档,实行统一管理。

  (五)公布成员和颁发聘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智库成员名单,并颁发“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聘书。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是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在制定出台或修订涉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时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和参加市有关的工作座谈会、专题会议、重要活动、考察调研等工作而设立的企业家资源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从企业家智库中选取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二)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期间因健康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经申请予以批准可退出智库;因以智库成员名义从事损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益、公共利益的活动,或被查证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智库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终止其任期,取消其“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资格。

  (三)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所在企业(或单位),在市中小企业人才免费培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等申请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宣传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时,优先推广智库成员所在企业(或单位)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经验或研究成果,扩大企业(或单位)的影响力;制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开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题调研优先推荐为政策咨询和调研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省市先进典型企业,等等。

  (四)由我市推荐且任期未满的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自动入选新一批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2021年5月聘任且任期已届满的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见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stsgxj/gkmlpt/content/1/1950/mpost_1950734.html#3567),符合资格条件且本人自愿的,可优先推荐继续聘任。

  请申请人员及推荐单位于申报推荐前认真查阅《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附件3)。

  六、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9日前收集汇总推荐材料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并报送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一式三份和PDF电子档)和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一式三份,PDF和可编辑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陈晓铎(粤政易同名),电话:88992019,传真:88992039,电子邮箱:stgxjmyk@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汕头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推荐单位推荐建议名额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doc
附件下载
附件4 :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汇总表.xls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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