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与科技局、肇庆新区科创工贸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4〕16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其中成套装备最低奖补90万元,单台装备最低奖补45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首批次合同金额最低奖补30万元。
二、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流程
此次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信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QQ群:217236520)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时间截止于7月1日18:00时前,未在规定时间登陆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项目库,同时请务必于7月2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报当地县级工信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出具经初审核同意的推荐函连同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务必于7月3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电子科)。
(二)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4〕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落实。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易朝霞、李海军,电话:2268981,电子邮箱:zqsgxj_zbdzk@zhaoq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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