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为推进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建设,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能力,省知识产权局拟建立海外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开展首批海外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工作,实施重点出口商品(服务)商标海外风险监测与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信用记录良好,拟申报的注册商标连续使用3年以上,使用规范,无商标权属纠纷,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申报条件
海外重点保护的商标应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容易被侵权,确需加强海外保护的注册商标,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行政认定驰名商标。
(二)中华老字号和江苏老字号企业、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实施单位、省长质量奖企业、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专精特新”等企业的商标。
(三)本省注册的中欧互认地理标志商标以及其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四)近3年在海外遭遇过侵权、抢注、无效、不正当竞争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商标。
(五)重点产业链所属企业的商标。
(六)其他需要海外重点保护的商标。
商标所有者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时间
2024年7月5日前。
四、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海外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材料。
(三)注册商标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等证明材料。
(四)注册商标遭遇侵权、抢注、无效、不正当竞争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首批海外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工作”,下载并填写模板信息汇总表,附件上传完整申报材料。
无需等待审核通过,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并递交纸质材料。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胶装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一份。报送地址: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工作时间 9:00-12:00 14:00-17:30)。 截止时间:7月5日。
六、有关要求
(一)原则上一个市场主体仅限申报一件注册商标。
(二)企业申报不要求一定具有海外注册商标,企业在海外有开展业务或拟在海外开展业务亦可。
(三)报送了苏州市海外商标保护监测或苏州市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的企业也可申报省局保护名录。
七、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刘老师67068221
许老师67068015
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老师66681239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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