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实验动物行政许可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反馈省科技厅科研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13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函〔2019〕136号)有关要求,推进实验动物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规范行政监督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公正监管。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为我省实验动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对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即拥有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下同)、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检查对象和监督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对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抽查监管人员、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由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和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构成实验动物工作抽查监管人员库。根据实验动物科技工作的特点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从实验动物学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技术专家参与抽查监管工作。对新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及时纳入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对未通过实验动物许可证年度检查和依法被吊销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及时从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清除。
(三)规范执法程序。运用“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监管人员(含技术专家)和抽查监管对象。检查对象的抽取比例不低于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的70%;参加每个检查对象检查工作的技术专家为3名;专家采取回避制度,不得以监督人员身份参与其所在单位的执法检查;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作为技术专家参与抽取。具体如下:
1.抽取检查对象。按地区划分,每个设区市抽取家数不少于该地区检查对象的60%,2020年度新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不纳入本次检查对象。
2.抽取规范技术专家。每家检查对象随机抽取5位专家,其中后2位为替补专家。
3.规范执法过程。现场抽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规范执法程序,填写《陕西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单位“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做好痕迹化管理。
4.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检查对象按规定处理。抽查结果作为是否继续保留实验动物许可证和能否申报实验动物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
5.推进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建立健全监督对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相应检查结果及时向省信用中心通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进建立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增强监督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三、时间安排
(一)确定抽查监管人员名录库、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5月25日前完成。
(二)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6月10日前完成。
(三)现场检查:9月31日前完成。
(是)结果公示:检查一家,公示一家,11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抽查纪律。监督人员对抽查监管对象实施检查时,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或者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泄露检查计划,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监管工作办法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监督人员及技术专家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提高执法水平。
(三)规范监督行为。进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审查决定、送达等监督工作流程,做到文明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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