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陕科发〔2020〕4号)要求和有关工作流程,经载体申报、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拟对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的第二批70家孵化载体进行补助(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列举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PDF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反映至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电话:029—81884003
电子邮箱:
附件:孵化载体减免企业房租拟补助名单(第二批)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