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发改规〔2024〕1号)精神,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情形)的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0.2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8%(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已享受“一企一策”产值奖励且约定不再享受市级普惠政策的企业不予奖补。
二、兑现流程
(一)通知企业。请火炬管委会、各区工信部门将本通知发放给本辖区内符合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企业,确保有关企业应知尽知本通知内容。
(二)企业申报。6月20日—6月28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 ),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所要申报的政策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打开项目详情,点击“我要申报”,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如果没有法人账号,需要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i厦门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企业逾期未上平台填报数据视同放弃奖励。
(三)部门审核。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于7月5日前登录“厦门市工信大数据”平台对申报企业的数据、信息进行初审,对申报企业是否享受所在区“一企一策”政策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市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复审。
(四)资金兑现。经相关部门审查、公示等流程后,市工信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请企业及时查收银行资金到账通知信息。
奖励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如所需奖励资金超出预算,则按等比例压缩。
三、其它事项
企业上年基数为0的,视为增速达到条件。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由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书面提出是否享受本季度增产增效奖励的意见。
请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于6月18日前将初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工信局运行处。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小卢,18120773065
政策咨询电话:小吴,18250170268、2896760。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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