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驻紫阳县扶贫团各参扶单位: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当前,紫阳县脱贫攻坚工作已到了临门一脚的最后冲刺阶段。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全县贫困户外出务工、产业增收等主要收入来源受到较大影响,长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两不愁”问题,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还面临巨大压力。当前,消费扶贫是贫困人口稳就业、保增收的重要手段。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和《省扶贫办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期,中省市各单位相继制定并开展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办法和方案通知,为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农特产品销售问题,助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动依据。为切实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实现紫阳县贫困群众高质量脱贫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福利消费活动。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精神,按照文件中“关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每年职工慰问品的采购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我省贫困地区生产、销售的扶贫产品,采购金额应达到当年慰问品的30%以上”的要求,通过本单位工会等渠道,优先向所包联贫困村、贫困户或者按照县电商办提供的商品目录(附后)购买农特产品和其他产品,作为今年传统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
二、积极搭建销售服务平台。各参扶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人力资源优势,广开门路,搭建平台,为带贫益贫效应明显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牵线搭桥,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亦可动员相关食堂等采取签订协议、订单认购等方式开展购买活动。
三、广发动员群众参与。鼓励干部职工个人响应号召,人人当好宣传员,运用新媒体手段,积极宣传推介包联村农特产品、联县(镇)相关企业产品,介绍亲朋好友到紫阳旅游消费、购买农副产品。
各参扶单位要创新形式,既可在贫困村组织开展各类春秋游等工会活动,购买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和服务;亦可通过本单位工会等渠道,通过县电商办提供的商品目录(附后)购买。各单位消费扶贫情况,紫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作为年度考评“帮扶效果”的重要参考之一。请各参扶单位于2020年6月底前,将开展消费扶贫情况(包括有关协议或票据复印件)报送紫阳县扶贫局社会扶贫办。各单位在组织消费扶贫行动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确保活动开展中遵规守纪、风清气正。
附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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