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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引(第十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7:11:00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为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在复工复产领域扩散,科学、精准、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特点,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供企业参考。

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应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并演练本单位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明确防控责任人,按照《关于加强工业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通知》等相关流程更新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疫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疫情扩散。 

二、主动加强疫情风险排查。凡企业有病例发生地(市)全域返京人员,或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企业员工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风险人群的,务必做到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乡镇,下同)或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疾控部门核实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如接疾控部门通知已关联疫情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采取措施,可请属地协助。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单位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坚决避免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等风险人员以及出现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者进入复工复产场所。

四、加强重点场所通风消杀。做好办公场所,工厂车间,电梯、卫生间、换衣间、淋浴间等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等地的通风消杀、环境清洁,增加消杀频次,特别是做好交接班、换班期间的消杀工作。同时,在消毒工作中做好消毒工作记录,消毒作用完成后需注意及时清洁,避免消毒剂残留。到岗人员保持合理距离,降低人员办公、生产、住宿等密度。办公区布设足够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所有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五、加强疫苗接种和重点人群管理。要落实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对第三方劳务派遣和实习生等人员应统一纳入疫苗接种范围。对门卫、前台、保安、保洁、食堂人员等各类服务人员以及车间主管等接触面广的涉众人员,要严格落实全员健康状况监测和因病缺勤报告制度,落实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做到全员覆盖。

六、加强重点场所和环节的防疫管理。对单位食堂应加强餐饮具消毒,间隔一米以上独立用餐。对厂区宿舍要加强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食品、药品和冷链领域生产企业要加大监测检疫和人员健康管理力度。

七、严格落实会议防疫责任。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持续取消、压减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加强会议活动管理,提倡以视频形式举办。迅速排查会议活动情况,严格相关审批和纪律要求,严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进京参会,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人员不得外出。

八、加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进口货品的疫情防控。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进口原材料、零配件等各类物品,要强化内部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不做核酸不入库、不消杀不入库、分区分批存放、谁拆包谁消毒、交易结算留痕管理”。涉及进口货品企业要强化存储、物流、拆封、使用等环节责任落实,做好日常抽测、货品内外包装及存储环境消毒通风和至少14天存放时间等防控措施的落实,针对进口货品定期开展企业防控工作评估。

九、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会和布置工作。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不举办大规模群体性聚集活动,开小会开短会。鼓励员工“两点一线”(单位-居所)工作生活。有条件的单位可开通员工通勤班车,鼓励员工自驾、步行、骑自行车上下班,降低在途感染风险。参照《企业日常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清单指引》,结合企业实际,做好工作自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切实加强常态化环境核酸检测。要按照“四早”要求,参照疾控部门发布的《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自我监测采样工作要点指引》,自主开展常态化环境核酸检测工作。从严开展重点部门、重点人群、重点场景、重点区域的常态化环境核酸检测和筛查,其中重点和涉众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提高对进口货物、冷链食品的检测力度和频次。     

十一、加强新入职员工健康管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并遵守复工复产场所各项防控要求。

十二、强化员工疫情防控意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员工防控意识,提倡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发挥“12345”市长热线及内部监督作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十三、做好生产安排和供应链风险应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供应链风险,要提前做好原材料、零配件等物料储备。对重要生产物资进出京有需求的企业,可向属地工业主管部门申请,按照应急物流运输临时保障工作机制程序办理。针对单一来源的零配件等,要主动拓展替代产品和备用供货商。

十四、严格落实《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2.0 版)》(详见附件)的各项要求。加强企业生产物资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规范操作和管理。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进入流通环节。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后,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展后续流通使用流程。

十五、落实“非必要不出京、不出境”要求。工作人员尽量不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行、探亲。对确有需要的,严格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离(返)京核酸检测、健康观察等各项防控措施,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备案和情况报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小秋)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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