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2〕122号),我局牵头制定了《2024年江门市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申报指南扶持项目发生时间为2023年,属事后补贴。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在6月28日前完成申报。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各镇(街)把政策宣讲到位,并于7月9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和复审,将经审核通过的推荐项目材料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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