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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42:55 发布部门:云浮市人民政府 收藏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云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及《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强化重点企业对我市制造业的支撑和示范作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在云浮市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在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30000万元(含)以上(以上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三)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3年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及重大责任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形式及申报时间

  此次项目申报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均需要提交,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版于6月20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打印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统一双面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6月20日前提交至属地工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目录(标记页码)。

  (二)《2023年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23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财务状况表(B603-工业财务状况(成本费用))。

  (五)加分项佐证材料(若有)。

  (六)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3年度纳税证明。

  (七)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包含封面和信息概览页即可,若有行政处罚、纳入失信名单、经营异常等信息亦需附上)。

  (八)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3)。

  (九)企业所提供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指定责任人,加强宣传,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认真审核企业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6月21日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报送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各地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奖补资金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要做好存档备查和迎检准备。

  附件:1.2023年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申报表

  2.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申报汇总表

  3.承诺函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黄允昌联系电话:8822163)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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