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函〔2024〕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省科技创新平台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规〔2023〕3号)等规定,“炭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等15个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心脑血管病三高共管技术创新中心”等14个省技术创新中心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现予以表扬激励,并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希望受到表扬激励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开拓创新,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