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省临床医学研究及转化能力,充分发挥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诊疗技术提升及药物器械开发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能力提升指引》和《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方案(试行)》要求,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部分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全面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2015-2016年建设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评估工作是加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请各依托单位和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1.提交材料包括中心评估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
2.评估申请书中列举的项目、经费、专利、奖励、技术推广及辐射普及等情况须是建设期内取得,且均需附相关支撑材料,无支撑材料的视为无效。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1.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8月1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2.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510室。
3.评估时间、地点以及现场考察时间等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郑会娟 王强
联系电话:87294140 87293922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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