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提交的高企认定申请材料须包含“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或鉴证的财务会计报告”。为规范、优化高企认定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帮助企业减轻申报困难,提升高企认定便利化水平,省高企认定办经征集、审核、公示等环节,现将58家具有资质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告,企业在申报高企时可根据意愿自行选择。
联系单位: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1884003
附件:2020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推荐名单.pdf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相关阅读】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shaanxi.gov.cn/kjzx/tzgg/185596.html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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