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商务函〔2023〕14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业机构评审、现场核查、局党组讨论、核查企业诚信情况和有无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情况等程序,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2023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7天)。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0762-3387039
河源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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