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规〔2022〕1号),突出创新驱动,加力推进新时代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西部人力资源服务高地,决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抢抓省委、省政府推进服务业强省建设的重大机遇,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牵引和“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总抓手,围绕实施就业优先、人才强省和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稳中求进、量质齐升,创新协同、优化供给,促进就业、服务人才”的基本原则,不断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接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人力资源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重回正轨、恢复振兴,力争年末产业收入合计达2200亿元左右、同比增速超10%。2024年,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力争年末产业收入合计超2500亿元、同比增速超15%。2025年,初步建成中西部人力资源服务高地,产业规模快速扩张、体系不断健全、结构持续优化,综合供给质效明显提升,竞争力、支撑力大幅增强,力争年末产业收入合计超2800亿元、同比增速超15%。
二、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着眼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推动“五区共兴”人力资源区域协同发展,促进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空间布局整体优化、发展能级整体提升。
(三)增强成德眉资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示范区核心带动力。立足建强现代化成都都市圈,以成都为“核心引擎区”、德眉资为“辐射带动区”,全面推进区域、产业、服务、资源协同发展,率先构建国、省、市、县四级产业集聚支撑体系,力争到2025年区域产业规模达1950亿元。支持成都建设中西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供给、研发和开放中心。支持德阳打造全国重大装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高地,实施重大装备制造业人力资源支持综合试点。支持眉山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人才培育基地。支持资阳围绕“中国牙谷”、“临空经济”强化专业化人力资源供给。
(四)提升川南人力资源协同创新发展试验区整体能级。抢抓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和内江、自贡同城化的发展机遇,以宜宾、泸州“牵头”,内江、自贡“联动”,共同实施协同创新,做大做强区域市场,成为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力争到2025年区域产业规模达250亿元。支持自贡打造新能源、无人机及通航、新型化工等人力资源供给基地。支持泸州结合创建“中国西部工匠城”,打造区域技能人才供给和人力资源服务高地。支持内江打造成渝发展主轴工业和物流人才培育及综合实训基地。支持宜宾强化白酒、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数字经济产业集群人力资源培育供给。
(五)强化川东北人力资源协同振兴发展试验区支撑功能。以绵阳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先行区,南充、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副中心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以绵阳融入、辐射、带动川东北五市,协同打造国内、省内重要的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劳务转移输出枢纽和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力争到2025年区域产业规模达300亿元。支持绵阳打造西部人力资源创新发展重要策源地。支持广元打造川陕甘结合部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基地。支持南充加快发展汽车汽配、油气化工、电子信息等特色人力资源服务,打造成渝地区北翼人力资源服务枢纽。支持广安围绕建筑、输变电等打造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支持达州打造万达开人力资源一体化服务供给基地。支持巴中打造东西部协作人力资源服务基地。支持南充、达州共建川东北人力资源产业发展联盟。
(六)打造攀西及大小凉山彝区人力资源助推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先行区。聚焦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凉山建设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结合安宁河谷经济走廊、大小凉山生态走廊协调发展,以乐山联动攀枝花、凉山,突出文化旅游及战略资源、现代农林业等重点领域,协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助推共同富裕及乡村振兴综合试点,为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天府第二粮仓”建设提供支撑保障,力争到2025年区域产业规模达150亿元。支持攀枝花打造川西南滇西北人力资源服务高地。支持乐山打造中西部文化旅游人力资源服务高地和省级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支持凉山打造东西部人力资源协作示范区。
(七)推进四川涉藏地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支持雅安结合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建设,联动甘孜、阿坝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打造川藏铁路建设人力资源支撑供给保障基地,深化与西藏及滇甘青三省涉藏州县人力资源开放合作,努力成为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人力资源服务高地、民族地区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四川人力资源西向对外开放重要门户,力争到2025年区域产业规模达50亿元。支持雅安强化数字产业、先进制造业、文旅产业等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打造川藏人力资源西向门户枢纽。支持甘孜、阿坝加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提升追赶。
三、引育壮大市场主体
坚持外引与内育并重,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互促共进、协同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从业市场主体超1. 7万户、规模以上企业超1500户。
(八)实施名优企业招引计划。抢抓东部地区产业链转移及头部企业全国布局机遇,突出强链延链补链,鼓励各地综合采取园区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等方式,重点引进一批业态先进、规模较大、拉动效应强的国内外名优企业,按规定享受本地区招商引资或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总部经济,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龙头企业对接洽谈,靶向招引一批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全省联动布局、连锁运营。
(九)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和“一企一策”个性化培育机制,力争到2025年重点培育形成20户左右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网络完善的四川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其中2-3户成长为全国性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本土总部企业,支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向总部企业发展。鼓励各地对照沪深北交易所板块定位和上市标准,推动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规范化股改,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对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后备企业及发债企业依规给予奖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调整优化市场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支持“龙头+配套”协同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参与制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及标准规范,按规定承担就业和人才工作领域相关试点示范。支持四川省人才发展集团做大做优做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分级组建、联动运营人才发展集团。打造一批青年发展型龙头企业。
(十)实施中小微企业提质计划。加大纾困解难力度,引导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找准定位,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提高生存力、竞争力。建立“重点企业成长培育库”,加强“服保贷”支持,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入统”企业成长链条,对新入统企业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全面梳理中小微企业有效融资需求,建立“金融顾问”服务清单,创新优化金融、法律、财务等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符合条件的创办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按规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十一)实施“专精特新”遴选计划。突出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重点领域,完善“专精特新”重点培育库。支持各地区加强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倾斜与扶持,力争到2025年重点培育30户左右聚焦主业、专注专业、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专精特新”企业,其中5户左右成长为全国性“专精特新”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二)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流动服务体系,加强城乡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行“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支持“四类地区”加快赶队。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鼓励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现有场地、网站、人才等资源,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展开合作,延伸和拓宽服务领域。
四、构建集群集聚体系
加快构建国、省、市、县四级产业集聚支撑体系,力争到2025年建成2-3家国家级、20家左右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3家国家级、5家左右省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和10个左右优质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心(基地)。
(十三)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撑体系。完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省、市、县三级联管共建机制,接续推动已建成产业园扩容升级、提档增效。高标准规划创建中国(绵阳)科技城、中国川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配套建设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功能。建立产业园交流协作机制,支持跨地区联合建园、委托管园或构建“线上园”“云上园”。定期评估产业园建设发展状况,加强成果运用和调度指导。
(十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全力创建德阳装备制造、乐山文化旅游和四川高新技术经济国家级人才市场。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对接全省重点特色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完善人才市场综合服务功能,打通专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链条。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市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十五)打造多元化人力资源支撑平台。统筹推进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形成多层级、多元化人力资源市场新格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技师学院,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重点特色产业实训基地和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园。依托劳务大市、大县,布局建设优质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心(基地)。
五、提升综合供给质量
坚持创新开放、数字转型、品牌引领,力争到2025年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质量全面提升,综合创新力、竞争力、扩散力大幅增强。
(十六)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坚持市场导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传统业态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延展升级。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技术合同登记,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每年评选“四川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产品项目”。全面推进与社区家政、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康养等行业的跨界合作、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猎头服务,创新“揭榜挂帅”机制和市场化引才奖补办法,企业委托猎头机构引才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实体化运营成都、德阳、宜宾等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研究院”,深化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商业模式和关键技术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组建川渝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制订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应用标准组织经营、管理和服务。
(十七)深化数字化赋能转型。持续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加快数字化转型,符合条件的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合作,打造人力资源大数据平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扩大网络招聘、远程面试、直播带岗、协同办公、在线培训等线上服务覆盖面。探索建立人力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数据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
(十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发挥四川作为西部地区外资企业首选地的优势,积极引进海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项目和技术。开展“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支持成都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打造国际化引才基地。培育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基地。全面深化成都、重庆都市圈和川南渝西、川东北渝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做大做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实施川渝毗邻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共建行动,联合打造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竹分园)和川渝毗邻地区(遂宁、潼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一步深化东西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协作交流。
(十九)扩大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实施“四川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集群培育行动,扶持壮大一批特色服务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优质劳务品牌,加强创意策划和宣传推介。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参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争创“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按规定给予奖励。每两年遴选认定四川“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筹举办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等重点活动。
六、发挥促进就业作用
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产业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力争到2025年产业帮助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2000万人次左右,成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抓手。
(二十)构建产业对接协同体系。制定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与重点特色产业深度对接协同的政策措施,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引导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主动对接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涉及的重要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组团式”“一条龙”“点对点”的用工保障和人才寻访等服务,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特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协同应用场景展示中心。
(二十一)突出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专项行动,统筹举办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国聘行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等重点活动。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为重点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青年等提供专业化求职招聘、就业创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培训补贴。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机构应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开展,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等项目,按规定享受补贴。
(二十二)实施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快推进“四类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振兴发展。依托经济强县、产业强县、人口大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和专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在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安排一定场地,吸纳劳务品牌企业入驻,优先给予扶持。实施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与“四类地区”结对帮扶行动,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定向提供专项招聘、供需对接、人力资源培训、劳务品牌建设等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深度参与“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街道)劳务专合社、村(社区)劳务经纪人”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
七、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二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产业人才“培优强基”计划,力争到2025年从业人员达150万人左右,领军人才和专家达500人左右。建立覆盖省内头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领军人才库和专家智库,适时按规定评选表彰一批“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产业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建产业园区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单列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鼓励省内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置与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培养专业硕士,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实训基地。
(二十四)加强行业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和产业联盟,发挥助推发展、促进自律作用。支持参与市场景气调查、行业信用评价、监管效果评估、标准化建设、从业人员培训、论坛峰会举办等工作,开展产业对接、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等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业公约倡议,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二十五)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全面推动支持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配套细化和落地见效,加强与产业、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协同联动。统筹利用服务业发展、人才专项、就业创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等资金渠道,在要素、金融、财税、项目等方面,加大产业支持和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信贷产品。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减征“六税两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打造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出台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健全信用体系,开发监管系统,建立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分级分类建立人力资源服务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以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为重点,着力解决派遣外包中的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接纳、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十七)健全统筹推进体系。建立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各地政府要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法定职责,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各级人社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采取“培育方案+年度任务清单”工作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优化产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制度,建立产业发展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评估体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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