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松江区软课题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我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最新有关管理办法和要求,区科委起草了《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实施细则修订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欢迎就《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
征集方式:
1、邮件反馈:sjkw02@163.com
2、电话反馈:37735652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的软课题研究管理工作,推动我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软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和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软课题研究是区科委履行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重要职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重点对管理和决策实践中系统性、复杂性问题进行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专题研究活动,推动我区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软课题研究范围主要包括: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重点支持与科技创新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体制改革、产业创新、政府管理、创新管理等领域的研究。
第三条项目申报主体主要为:本区人大、政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且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承担项目管理监督职责,保障项目顺利执行。
第四条软课题研究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公开公正、科学论证、专款专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项目组织
第五条由区科委根据全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情况和需求,每年发布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公开向社会征集备选课题。
第六条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报《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向区科委提出立项申请。对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特别对课题成果的实际应用意义和社会效益予以说明。
第七条区科委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立项项目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八条公示立项后,项目责任人应填写《松江区软课题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按照任务书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区科委提交研究成果。
第九条区科委收集汇总研究成果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一类、二类、三类课题,并划拨课题研究经费。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承担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区科委对课题研究工作进行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等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课题研究过程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课题负责人因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主要研究人员变动等影响课题完成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区科委报备,必要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条款对原任务书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延期或中止任务书)。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区科委共同加强软课题研究成果的整理汇编与宣传推广,拓宽应用渠道、服务科学决策。
第四章经费监管
第十三条软课题研究项目经费从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参照市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实行一次性补贴,终审通过后拨付全款。多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项目经费拨给项目牵头单位。
第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应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区科委负责解释,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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