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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关于发布《2024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1:36:56 发布部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经发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投促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局、经发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有关科技创新指示精神,推进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2024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服务我市科技创新改革与发展的项目,为践行“争挑重担、勇扛重责”新使命新要求,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决策支撑。现将《2024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支持具有创造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研究项目;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

  二、资助方式

  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最高1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最高5万元,具体资助金额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根据立项情况研究决定。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30%。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市外单位可独立申报)。

  2. 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申请当年及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 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纳税证明),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研究,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二、第三位)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两个。

  2. 支持课题组开放式创新,鼓励市外高水平智库牵头或与我市单位合作开展研究,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3.申报项目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数据来源权威,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对决策咨询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面上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项目需另附1篇与课题相关的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市科技局对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享有独家发布权,成果在报送前不得自行发布。

  4.对市财政拨付的科研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相关的支出科目进行经费归集。项目负责人要自觉遵守财政经费使用规定,不得以虚假业务、虚开发票、虚假合同等方式报销套取科研经费,不得违规列支劳务费,不得用于其他与本科研项目无关的支出等。项目管理部门将强化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做相应处理。

  6.项目管理各实施主体应严格遵守省科技厅“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报程序

  1. 各区、市经济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南通高新区、南通创新区项目采取属地推荐方法。市属企事业单位、省驻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各申报人登录“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网址:https://hqt.nantong.gov.cn/index.html)进行网上填报。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同时,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条形码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平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项目主管部门。

  3.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各申报单位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将符合规定要求并推荐的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

  4. 市科技局根据《南通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实施细则》组织项目评审立项。

  六、其他事项

  1. 本轮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时间为2024年6月7日—7月26日,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

  2. 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 7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

  3. 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处,55018871;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55018840。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85288128-8022(张工)。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下载
通科资〔2024〕44号关于发布《2024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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