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浦科经委规〔2019〕1号)关于复审的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经认定的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均参加2024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复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条件
复审企业研发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
2、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数100人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3、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达300万元以上。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复审材料
申报项目进行电子申报,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1、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在“政府有”模块中,选择“高质量专项(科技发展基金)”中的“研发机构复审”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以PDF格式上传并且方向保持正向一致且清晰可见。
2、附件材料
(1)《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复审申请表》(审核后的盖章扫描件);
(2)近期完税证明;
(3)有效期内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提交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23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5)2023年研发机构复审通过批文或2023年首次认定的研发机构批文
(6)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三、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从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受理咨询电话:68542222-82128
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55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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