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财政局,有关融资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1号)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确定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担保机构名单,并实行动态名单管理。结合机构申报及区县初审情况,经研究,现将重庆大足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明月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彭水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口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纳入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担保机构名单。本次更新后,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担保机构共9家(见附件)。
请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改革要求,强化与人力社保部门、人民银行二级分行的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奖补、风险补偿等配套机制,共同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请各经办担保机构,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获客,加快与市人力社保局系统数据实现对接,尽快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市财政局将结合经办担保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持续做好动态管理。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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