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规〔2021〕14号),依据《〈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黑工信信软联发〔2022〕2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入选工信部试点示范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14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信厅反映。
联系电话:0451-82807428。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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