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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小企业上云和数字企业规上等两项奖补政策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28:27 发布部门:黑龙江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为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进一步支持企业上云用云,促进企业规模发展壮大,加快推动企业升规入统。依据重点绩效评价建议优化调整政策结果运用的有关要求,我厅调整了《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号)第十三条“支持中小企业上云”和《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规〔2021〕14号)第十三条涉及“数字企业规上奖励”等两项政策内容(详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6月21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中小企业上云和数字企业规上等两项奖补政策调整内容(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7日

  中小企业上云和数字企业规上等两项奖补政策调整内容

  (征求意见稿)

  一、中小企业上云奖励政策

  原政策内容:对中小企业每年用于存贮、算力、安全、软件等上云服务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每户1000元给予云平台补助。每个云平台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调整后内容: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细分工业场景开展应用创新,为产业链上下游或行业企业提供平台服务。对新建成并投用、累计对外服务实现营收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实际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

  二、数字企业规上奖励政策

  原政策内容:对新纳入规上统计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调整后内容:对新纳入规上统计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升规纳统后第二年内未退出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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