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工业园区:
为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持续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请韶关高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工业园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企业、园区开展申报,遴选确定本辖区2024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标准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逐级提交。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
(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该项自证材料);
(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请韶关高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工业园区对本辖区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并出具推荐意见函,填写《县(市、区)绿色制造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于6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同时,请指导企业、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于6月24日前完成逐级审核上报。
二、持续做好培育宣传发动工作
鼓励我市列入绿色制造名单内的企业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宣传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各地、各单位主动将绿色制造促进工作与新型工业化、制造业当家、碳达峰碳中和、百千万工程以及工业污染防治等其他重要工作融合推进,充分发挥绿色制造标杆带动效应,相关先进做法及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我局。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5日
(经办科室: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电话:88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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