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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关于开展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6:47:41 发布部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3〕5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23〕5号)、《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 -2025年)》(粤府办〔2023〕11号)有关要求,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各类场所空间和设施资源跨行业开放共享,进一步推进我市5G网络及千兆宽带“双千兆”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的重要指示,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以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统筹集约建设、保障公平进入、推进跨行业共享为重点,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建设环境,更高效发挥“双千兆”网络基础支撑和融合赋能作用。

  (二)基本原则

  —— 强化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电信基础设施的战略性、 基础性、先导性公共基础设施属性,推进各类场所空间和设施资源开放共享,积极支撑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 加强统筹协调。统筹电信基础设施系统与局部、增量与存量、行业内与行业间等协调发展,按照“集约利用存量资源、能共享不新建”的原则,推进“双千兆”网络集约高效低碳建设。

  —— 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 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优化建设模式,促进电信基础设施合理科学布局,加强竞争合规建设,努力实现竞合发展。

  —— 坚持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 的新特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着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共建共享深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中,我市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三个工作清单”:5G网络共同进入重点场所清单、未有或仅有一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网络接入的建筑物清单、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共享需求清单,以及“四个统计报表”:重点场所5G网络共同进入情况统计表、建筑物宽带网络平等接入情况统计表、农村杆线共治共维完成情况统计表、跨行业共享需求满足情况统计表。

  到2025年底,我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已趋于完善,“双千兆”网络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通信杆线梳理取得积极进展,跨行业共建共享深化拓展,数字化手段保障有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升,有效节约社会资源。

  (一)“双千兆”网络共进攻坚

  到2025年底,推动重点场所及备案楼盘清单中95%以上实现5G网络共同进入,保障5G信号室外连续覆盖、室内优化覆盖,有效提升电梯、地下室等特殊区域覆盖水平;推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清单中95%以上实现所有提出接入需求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网络共同进入,原则上不少于两家;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时公开宽带网络资费标准,大幅提升千兆光网覆盖水平。

  (二)村镇杆路线缆共治共维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村镇通信杆路线缆维护梳理,推动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发挥共建共享共维机制作用,每年完成一批行政村通信线路违规搭挂整治,打造一批农村通信杆线规范建设的标杆,形成示范效应。

  (三)跨行业基础设施共享

  到2025底,按年度完成清单的全部协调工作,推动电力、市政、高速公路、通信、智慧杆塔等行业重点区域、重要线路基础设施共享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逐年提高清单中共享需求满足率。形成一批跨行业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双千兆”网络统筹集约建设

  1.推进专项规划落实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市级和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规划中,应加强与相关通信设施专项规划的衔接,相关通信设施专项规划应落实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批复后的通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在出具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时明确5G 基站站址、机房及通信管线等设施位置和配建要求。将通信领域的规划专家纳入当地规划专家委员会,参与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论证、审查等工作。(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铁塔”)提出“双千兆”网络建设需求,积极配合各地自然资源、工信主管部门持续完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落实国家战略规划和重大任务等。(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二)深化“双千兆”网络共同进入

  2.严格落实建设标准

  新建住宅区和各类产业园区、住宅建筑、商务楼宇、公共服务类建筑内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以及《园区和商业建筑内宽带光纤接入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由第三方公司作为单独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经营获利。市、各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将通信管线、配线设施、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所需的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等通信设施和电源位置、空调位置、天线位置、天面空间等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概算,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指定专人对接市级和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开展相关图纸审核等工作,并就新建的城际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运输枢纽场站,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项目业主提出接口和空间预留标准及要求,由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单位纳入项目设计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概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查审批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时对通信设施及其配建条件的预留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通信设施,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共享使用的需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于信号盲区或者弱区、移动通信话务量高或者移动网络流量大、网络频繁切换的场所设置通信网络室内分布系统,场所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建设室内分布系统提供必要的条件,推动交通设施与机房、基站、管线等通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惠州铁塔作为重点场所公网通信覆盖系统的统筹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运输枢纽场站产权人或者管理人的统一对接,协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通信设施维护机制。市住建部门和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应依照职责加强对住宅区和各类产业园区、住宅建筑、商务楼宇、公共服务类建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合规性监督管理。未按标准建设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3.推进5G网络共同进入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指导惠州铁塔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协同合作,梳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直驻粤单位、具有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企业(含驻粤央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社区托幼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政服务机构、公共体育场所、公共文化场馆、重点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大型住宅区、港口、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公共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以及其他公益性场所等重点场所清单并按半年更新,按季度报送开展情况。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对照清单明确5G网络共同进入重点场所的年度任务,到2025年底,完成重点场所清单中95%以上实现5G网络共同进入。(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惠州市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健康、国资、工信、公安 、民政、文化和旅游、体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协调清单中重点场所的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等积极支持配合5G网络、千兆宽带网络进场、建设和运维。(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指导并督促惠州铁塔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根据清单统筹推进5G基站站址、机房及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统一协调、统一进场,落实“双千兆”网络共同进入,为重点场所及其业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供基础网络支撑。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惠州铁塔充分协商,优先由惠州铁塔开展建设,支撑“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开展“信号升格”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移动通信网络质量,优化用户感知。(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5G网络共同进入重点场所清单(附件3)及统计表(附件4)由惠州铁塔将清单按要求每季度统筹上报,经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同步反馈给市级各相关部门。(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4.保障千兆光网平等进入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工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按清单开展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宽带网络接入情况摸底,梳理未有或仅有一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网络接入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清单并按半年更新,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时开展宽带网络协调入场施工建设,按需接入千兆光网,提供宽带网络服务,按季度报送开展情况。到2025年底,各地推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清单中95%以上实现所有提出接入需求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网络共同进入,原则上不少于两家。未有或仅有一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网络接入的建筑物清单(附件5)及统计表(附件6)由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按要求报送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平等开放通信配套设施 (机房、管道、暗管、槽道等),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之外的费用,不得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签订或达成任何形式排他性质的协议或约定,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权,加快实现多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宽带网络平等接入。各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协调有关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的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平等进入。(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或其代理商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排他性协议或约定,以及限制平等接入等行为进行核查,按职权进行查处。(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配合)

  市级和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规乱加电费等非法收费行为,及时受理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的有关投诉,并在投诉举报处理规定的时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对查实的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适时公布典型违法案例。公安机关对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牵头,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督促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时开展宽带网络协调进场、施工建设、按需接入千兆光网,提供宽带网络服务;逐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光纤网络升级改造,指导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共建、租用光缆等方式共同进入;研究建立宽带网络覆盖地图,公开清单中建筑物的宽带网络接入情况并畅通投诉渠道。(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加强村镇通信杆路线缆维护梳理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管理规范,通过分片包干、共同委托施工代维单位等方式,充分利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维机制,协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圩镇、农村通信杆路线缆维护梳理,及时摸排并整治违规搭挂杆路线缆,消除安全隐患。

  5.推动杆线共建共享

  新建杆线应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在圩镇及农村人口居住区宜采用管道或直埋方式敷设光缆,减少架空方式敷设。干线光缆项目、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涉及的杆路线缆工程应在相应的共建共享协调机制下实施共建共享。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通过同沟分缆分管、同杆路分缆、同缆分芯、纤芯置换、租用纤芯等模式推动农村通信杆路线缆共建共享。(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6.加强存量杆线梳理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公司加强农村通信杆路线缆维护梳理,及时摸排并整治违规搭挂杆路线缆,全面摸清问题底数。结合我省、市有关圩镇、城中村、农村通信线路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原则,推动在有条件的圩镇、城中村、农村地区及时清理户外架空线缆违规交越搭挂,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整治低垂松垮线缆,美化线缆架设形态,拔除清理废弃线路、杆塔,消除安全隐患。(市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市有关单位指导并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利用省涉农资金及其他资金开展村镇通信杆路线路整治项目,积极配合建设整治过程涉及的用地、搭挂等协调工作,合力加快完成整治任务。(市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市工信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属地政府部门定期梳理收集农村杆线共治共维项目情况,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积极开展村镇通信杆路整治示范项目并上报属地政府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每年完成一批行政村通信线路违规搭挂整治,打造一批农村通信杆线规范建设的标杆,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助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圩镇、和美乡村。(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县区配合)

  农村杆线共治共维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7)由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按要求报送省通信管理局、市“百千万工程”工作专班。(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鼓励跨行业开放共享

  7.切实推动跨行业共享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海事局、东江航道事务中心等单位,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惠州铁塔积极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协调工作,梳理形成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共享需求清单(附件8)及统计表(附件9)按要求报送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半年更新,对照清单推进开放共享,融合部署,按季度报送开展情况。(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

  推动电力、市政、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杆塔、管道、管廊、隧道、光缆、机房等资源在满足需求以及符合规范标准、安全生产、友好协商、责任明晰的前提下,以合理公允的市场化方式积极向“双千兆”网络建设开放共享。(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

  8.电力设施共享

  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会同市工信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协调电力企业在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有序开放电力塔挂载通信设备、电力杆挂载光缆,通信企业积极共享电力光缆纤芯承载通信传输业务,利用开闭所、配电室建设通信机房。推动基于5G的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促进“发输变配用”各环节信息化监测与智能化控制。(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

  9.市政设施共享

  开放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沿线管孔等铺设通信线缆利用照明杆、交通标志杆、交通信号杆、建筑物楼面墙面等挂载通信设备,开放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建设通信杆塔、汇聚机房、光交箱等通信设施。在城市道路规划、新建、迁改过程中,统筹和预留通信管道、过街管孔、城市综合管廊等资源。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监测感知网络化、运营管理智能化,支撑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指导落实)

  10.交通运输设施共享

  开放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沿线管道资源铺设通信线缆,利用沿线征地范围内不影响公路运行安全、服务管理需要的可用空间建设5G基站设施和通信机房,研究利用高速公路龙门架、照明杆、监控杆挂载通信设备,鼓励利用沿线电力资源用于通信设备用电。利用沿江(河)灯塔助航设施挂载通信设施,拓展通信信号覆盖范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惠州海事局、东江航道事务中心配合)

  根据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各有关单位制定的高速公路沿线资源公网通信覆盖使用费用标准,大力推进落实高速公路沿线资源开放共享建设通信设施,推动构建安全优质的通信骨干传输网络以及4G/5G精品网络,推进车路协同、公路感知网络等设施建设,提高高速公路沿线的通信信号覆盖水平,促进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

  11.通信设施开放共享

  惠州铁塔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电力、能源、林草等领域沟通合作,为相关领域提供设备挂载、线缆敷设等空间资源,发挥通信网络赋能各行业的作用。(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

  12.鼓励智慧杆塔发展

  鼓励市、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协作完善智慧杆塔建设和维护标准,努力整合各类杆塔资源,统筹相关需求,建设智慧杆塔及配套设施,集约部署设备资源,推进“一杆多用”“一塔多用”,支持以智慧杆塔为载体的5G基站、移动物联网等设施加快建设及应用。(市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优化“双千兆”网络建设环境

  13.开展建设环境评估结果应用

  统筹考虑各县区的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政策保障、资金支持、考核引导等综合情况,聚焦影响“双千兆”网络建设的公共资源开放、减免使用租金费用、迁改赔补、建立疑难站址重点督办机制等各类政策环境因素,探索制定评估标准规范及评估指标,推动形成合理、客观的评估体系。

  根据省通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就“双千兆”网络建设环境评估而形成的年度评估报告,做好优秀经验和案例推广,促进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惠州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协调机制,由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和健康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惠州海事局、东江航道事务中心等单位参与,详见附件1,成立惠州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跨行业协调工作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跨行业协调办公室”),协调解决我市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各县区可以比照同步建立县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协调工作机制。

  (二)建立咨询机制

  跨行业协调工作组负责建立市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专家组,成员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惠州铁塔及各行业专家组成。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专家组对存在争议的共建共享条件、有关技术方案或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等开展专业分析,提出意见,细化争议协调处理方案,支撑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支持政策

  惠州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能源等部门要指导各市县持续优化简化“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电力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市级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公布公共资源免费开放目录,各地工信部门牵头公共资源开放协调,各地教育、科技、住建、交通、文旅、体育、卫健、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原则负责协调本系统单位免费开放,推动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设施资源进一步免费向“双千兆”网络建设开放。市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推动电力企业落实通信设施专变接入设施配建工作,支持通信企业解决5G基站用电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在网络提速降费和融合应用推进等方面给予免费开放设施资源的单位更多支持举措。

  (四)开展经验推广

  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惠州铁塔积极探索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维新领域、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创新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挖掘和培育,积极开展交流和培训,组织各企业学习借鉴先进市成功经验,鼓励各县区相互学习借鉴有效做法。

  (五)联动通报协调

  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将工作完成情况(附件10)报跨行业协调工作组。跨行业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部门、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办法、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协调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困难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形成相关材料通报并反馈到省通信管理局。

  附件:1.惠州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协调机制

  2.惠州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行业协调工作组人员名单

  3.5G网络共同进入重点场所清单

  4.重点场所5G网络共同进入情况统计表

  5.未有或仅有一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网络接入的建筑物清单

  6.建筑物宽带网络平等接入情况统计表

  7.农村杆线共治共维完成情况统计表

  8.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共享需求清单

  9.跨行业共享需求满足情况统计表

  10.共建共享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民政局 惠州市公安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东江航道事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10.doc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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