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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5:28:36 发布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驻青和市直工业企业:

  开展质量能力评价是促进制造业提高制造业质量管理能力的有效手段,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60号)部署,结合青岛市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实际,做好2024年青岛市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企业自愿、地方推动、正向引导、分步实施”原则,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依据,有序组织一批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促进企业质量效益持续提升,推动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有效运用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结果,推动全市制造业质量有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

  二、工作程序

  (一)标准宣贯。按照自愿参加原则,遴选参加本年度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企业,以海尔、海信、青啤、双星、澳柯玛“五朵金花”和42家制造业新一代青岛金花培育企业以及制造业链主企业为骨干,遴选50家以上贯标企业。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积极报名,于6月12日前将《参加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通过金宏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贯标培训,帮助企业加深对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理解,培养一批质量管理人员,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在动力。

  (二)自我评价。在统一贯标培训,委托专业机构有针对性辅导的基础上,参与企业依据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开展自我评价,综合判断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诊断问题、识别差距、检视提高,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2024年7月底前)

  (三)评价复核。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完成自我评价的企业进行评价复核,指引企业逐级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在复核结果中等以上企业中,择优选取不少于10家企业参加工信部组织的二次复核。

  (四)结果应用。按照复核和二次复核结果,确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公布较高等级企业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工赋青岛”融媒体加强宣传,优选典型案例向全市制造企业推广。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和通过复核企业数量,将作为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评议依据。

  所有贯标和复核,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参加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企业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pdf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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