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升规企业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21〕247 号)、《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23〕95号),经各区、相关部门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等程序,拟对我市2023年首次升规入库的工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及2022年首次入库的相关企业在2023年工业增加值(或营业收入)保持同比增长超过10%(含)以上给予奖励,同时对2023年注册当年升规的工业企业每家按政策叠加奖励,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7日至6月18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业务联系电话:2251062;
监督联系电话:2254584;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7室;
邮政编码:519000。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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