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农机装备补短板和产业化示范应用,提升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经商省财政厅,我厅研究制定了《2024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一体化补短板。围绕实施农机化“两大行动”和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瞄准产业急需、农民急用、行业紧缺农机装备与技术,联合农机研发、制造、推广相关资源,开展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补短板,提升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机装备研发成果转化应用。
(二)产业化示范应用。围绕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紧盯促进粮油单产提升、特色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机械装备,以机艺融合、智能绿色、节本增效为目标,开展农机装备与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技术的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进程。
二、申报主体
一体化补短板项目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以及省级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等单位为主体,须联合企业、科教和推广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创新联合体须签订联合协议。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以农业(农机、渔业、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等单位为主体。
(一)一体化补短板项目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
2.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该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有与任务相关的良好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较强技术创新和研发制造能力。
3.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具备良好产业化开发条件,能足额提供自筹经费。
4.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税务、信用、环保和劳动保障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一体化补短板项目执行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执行专家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无不良科技诚信记录。
2.执行专家是申报主体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1966年6月1日后出生,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实施工作。
3.有不良信用行为或有应结未结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执行专家可放宽至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其余条件须满足(一)(二)项要求。
三、补助标准
(一)一体化补短板项目。指南代码1013、1014项省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左右,指南代码1001、1005、1007~1010、1012项省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左右,指南代码1002、1003、1004、1006、1011项省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左右。
(二)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每个项目视示范点数量省财政补助资金100~200万元左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
四、申报要求
(一)限额推荐申报
1.设区市和县(市):每个县(市)限报3项,南京市(含市辖区)限报10项,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增加申报2项,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可增加申报2项,其他设区市(含市辖区)限报6项。
2.省级单位:每个限报3项。
3.高校院所: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限报5项,其他部省属院校限报3项。
4.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每个限报1项,属地申报,不占当地指标。
(二)参加人员限制。每名项目执行专家限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作为项目参加人员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在研项目执行专家不得再作为执行专家申报项目。
(三)规范项目填报。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江苏省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四)严格履职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江苏省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五)做好风险防控。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级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成2分册。一分册按申报书(含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表、自筹经费承诺书)、可行性报告(一体化补短板项目提供)、附件(合作协议、执行专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有关证书、专利)顺序,一式1份装订成册。二分册按申报公函、汇总表以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在线打印)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
2.县(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公函、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抄送所属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3.申报材料须同时在江苏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管理系统(http://njzb.sny-zwy.gagogroup.cn:38080/JSNJ/)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须同步报送,仅采用一种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申请一体化补短板项目的须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否则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30,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高晋宇,电话:025-86263170;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魏崇辉,电话:025-86263713;
网络技术支持,戴永安,电话:025-84810000-8839;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农机装备处;邮编:210036。
附件:
1.2024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表
3.2024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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